
在佛教中,关于“声闻乘行者能否证得法空”这一问题存在着争议。中观应成派认为声闻人要证得涅槃须证得法空,瑜伽行派认为声闻人不必证得法空,也能获得涅槃。《大智度论》保留了不少大乘佛教流行初期关于我空和法空的观点,这些观点与后来大乘佛教派别中的观点之间或许有着一定的联系和差异,但这一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它应有的重视。本文将对《大智度论》中关于我空、法空义的几个问题做一个探讨,希望对我们今天理解我空、法空义有所帮助。
一、我空、法空区别说
(一)为小乘说我空、为大乘说法空
关于我空和法空,《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有如下叙述:“略说有二种空:众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钝根故,为说众生空,我、我所无故,则不著馀法;大乘弟子利根故,为说法空,即时知世间常空如涅槃。”佛陀为根钝的小乘行人讲众生空,说我、我所不存在。佛陀对根利的大乘行人讲法空,指示世间恒常是空如同涅槃般。众生空与法空的含义不同。在《大智度论》中,涅槃被称为“第一义空”,涅槃即是空,世间也是空,所以可以说世间恒常是空如同涅槃。或者也可以说“世间即是涅槃”。《大智度论》卷19云:
声闻、辟支佛法中,不说世间即是涅槃。何以故?智慧不深入诸法故。菩萨法中,说世间即是涅槃,智慧深入诸法故。如佛告须菩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空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空。”《中论》中亦说:“涅槃不异世间, 世间不异涅槃。涅槃际世间际, 一际无有异故。”菩萨摩诃萨得是实相故,不厌世间,不乐涅槃;三十七品是实智之地。
《大智度论》卷三十一又云:
声闻论议师说:内空,于内法中无我、无我所、无常、无作者、无知者、无受者,是名内空;外空亦如是。不说内法相、外法相即是空。大乘说:内法中无内法相,外法中无外法相。如《般若波罗蜜》中说:“色,色相空,受、想、行、识,识相空;眼,眼相空,耳、鼻、舌、身、意,意相空;色,色相空,声、香、味、触、法,法相空。”如是等一切诸法自法空。
从这段来看,佛陀对声闻乘行人讲内空和外空,这两种空从无常、无我来谈。比如色是无常,所以色是空的。佛陀对大乘行人讲内法中无内法相,外法中无外法相,以无法相,称之为空。比如无色相、无识相,即是空。一切诸法自法是空。这是就法本身的体性是空来谈。这类似于《大智度论》中的“性空”,“自相空”,“诸法中皆无性”,“无有实性”。针对声闻乘、大乘都讲空,但空的含义不同。内空和外空是众生空的范畴。无内法相、无外法相是法空的范畴。
问曰:此二种说内外空,何者是实?答曰:二皆是实,但为小智钝根故,先说众生空;为大智利根者,说法空。如人闭狱,破坏桎梏,伤杀狱卒,随意得去;又有怖畏盗穿墙壁,亦得免出。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不生诸烦恼,离诸法爱,畏怖老、病、死恶道之苦;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坏破诸法,但以得脱为事。大乘者,破三界狱,降伏魔众,断诸结使及灭习气,了知一切诸法本末,通达无碍;破散诸法,令世间如涅槃,同寂灭相,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将一切众生令出三界。
众生空和法空的区别在于众生空只是去掉我见, 不坏破诸法,而法空则破除诸法,如文中说“了知一切诸法本末”,即了知一切法的本来体性是空,破除、遮遣诸法。关于两者的差别,文中有一个比喻很形象,即囚犯带着镣铐盗穿监狱的墙壁逃出和囚犯破坏了镣铐,伤杀狱卒,随意离开监狱的不同。镣铐可以被理解是在隐喻著于诸法,众生空和法空的区别在于是否破散诸法。法空则破散诸法。
(二)声闻教法不多说法空
《大智度论》卷三十一还有一段与上文的讨论类似,即佛陀根据根性对小乘行人和大乘行人分别开示了不同的教法,即对小乘行人说我空,对大乘行人说法空。小乘行人只为出离生死,我空的教法足以使他们出离生死。而大乘行人希求佛道,深入诸法,观诸法实相,所以佛陀得给他们开示“法空”的道理。此段落还得出结论:小乘三藏不多说法空。
复次,众生有二种:一者、著世间;二者、求出世间。求出世间,有上、中、下。上者利根,大心求佛道;中者中根,求辟支佛道;下者钝根,求声闻道。为求佛道者,说六波罗蜜及法空;为求辟支佛者,说十二因缘及独行法;为求声闻者,说众生空及四真谛法。声闻畏恶生死,闻众生空,及四真谛,无常、苦、空、无我,不戏论诸法。如围中有鹿,既被毒箭,一向求脱,更无他念。辟支佛虽厌老、病、死,犹能少观甚深因缘,亦能少度众生。譬如犀在围中,虽被毒箭,犹能顾恋其子。菩萨虽厌老、病、死,能观诸法实相,究尽深入十二因缘,通达法空,入无量法性。譬如白香象王在猎围中,虽被箭射,顾视猎者心无所畏,及将营从安步而去。以是故,三藏中不多说法空。
二、我空、法空本质无差别
(一)我空、法空同一义——性空
《大智度论》曾视我空和法空为同一义,把两个都归到“性空”中去。因为当行人得到我空时,认识到“无我”、“无我所”。“无我”是破掉执著的实我,“无我所”是破执着僮仆、住宅等外物为我所属。僮仆、住宅等是我所属,即是“法”,“无我所法”就是空掉法。所以,当证得我空时,不著于我,也不著于我所法,当然也不著于其它法,所以是“一切法空”的境界。当证得我空也就证得了法空,我空、法空本质无差别。《大智度论》把两者都归为“性空”,即不存在实在的体性。《大智度论》云:“若无我、无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说无我、无我所;如是应当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况余法!以是故,众生空、法空终归一义,是名性空。”“性空”本来是大乘佛教所谈,未见于声闻经典。这里把我空、法空都归为同一义“性空”,是《大智度论》的主张。《大智度论》的作者有意识地把声闻法与大乘法做一个会通,意在指明大乘法义在声闻教中就有,说服声闻人大乘的法义的合理性,引导声闻人进入到大乘中来。
(二)声闻无我教法涵盖“一切法空”义
根据《大智度论》的记述,有人质问:声闻法中多说无常、苦、空、无我法,这是声闻法中的第一义空。那么大乘佛教又为什么提出“一切法空”说?而且还说“一切法空”的说法是真实的?这是不是与声闻法相矛盾?《大智度论》记载:
问曰:若一切法空是实,佛三藏中,何以多说无常、苦、空、无我法?如经说:佛告诸比丘!为汝说法,名为第一义空。何等是第一义空?眼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但有业有业果报,作者不可得!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中若说生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是常法不可得故无常;但有业及业果报,而作者不可得,是为声闻法中第一义空,云何言一切法空?
根据声闻乘教法我见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凡夫首先将五蕴执著为“我”,然后执著外物为“我所属”,即“我所”。因为“我所”的缠缚而生起贪爱和嗔恚。因为贪爱和嗔恚造作种种不善业。为对治这些问题,佛陀开示有业和业果,但不存在造业的作者,也就是破除一切法中的“我”。眼等色法无常,无常即是苦,苦即是无我、我所。由于无我、无我所,能于一切法心无所著。由于心无所著,所以能不生结使。既然声闻教法说无我、无我说可以令修行人摆脱烦恼,就不必多说“一切法空”了,所以声闻三藏多说无常、苦、空、无我。《大智度论》所载的回答是如此:
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著外物为我所;我所缚故而生贪恚,贪恚因缘故起诸业。如佛说无作者,则破一切法中我。若说眼无所从来,灭亦无所去,则说眼无常,若无常即是苦,苦即是非我、我所。我、我所无故,于一切法中心无所著,心无所著故,则不生结使,不生结使,何用说空!以是故,三藏中,多说无常、苦、空、无我,不多说一切法空。
此中说声闻教法中的无我、无我所教能令行人“心不著于一切法”,其隐含的意思即声闻教法的无我、无我所说可以令行人通达“一切法空”,所以声闻的三藏中谈无我、无我所等已经涵盖了“一切法空”义,声闻教法说无常、苦、空、无我等已经足够,不必多说“一切法空”。
回答完问题,《大智度论》接着说:“复次,众生虽闻佛说无常、苦、无我,而戏论诸法,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若无我亦无我所,若无我无我所,是即入空义。”有的行人虽然听闻佛陀说无常、苦、无我,但却执著诸法、戏论诸法,为对治众生对法的执著,佛陀说诸法空。同时,论中也指明“如果无我、无我所即是入空义”,这里的空义,应当理解为“一切法空”。“无我所”意味着“无法”,意味着“一切法空”。“无我所”说含摄了“一切法空”说。
(三)就空掉的对象来谈我空、法空
就空来说,我空和法空是没有本质区别的。我空和法空是就空掉的对象来谈。如果空掉的对象是“我”,即是“我空”。如果空掉的对象是“法”,就是法空。当《大智度论》在破除常相时,涉及到这一个问题。就要破除的常相来说,看常相指的是什么,若常相指“我”,即我空;若常相指“法”,即法空。《大智度论》云:
问曰:有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为是众生空,为是法空?答曰:有人言:我心颠倒,故计我为常,是常空,则入众生空。有人言:以心为常,如梵天王说: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无常,心意识是常。是常空,则入法空。或有人言:五众即是常,如色众虽复变化而亦不灭,余众如心说。五众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三、《阿含经》也说法空
一般来说,法空说是大乘佛教不共声闻法的教法,但《大智度论》指出《阿含经》也说法空,而且《阿含经》中很多处都说到法空。这里的“法空”也被称为“一切法空”。《大智度论》说:
或有利根梵志,求诸法实相,不厌老、病、死,著种种法相,为是故说法空。所谓先尼梵志,不说五众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复有强论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无,汝何所论有无?是戏论法,结使生处。及《杂阿含》中《大空经》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罗陀经》中说:色众破裂分散,令无所有。《筏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波罗延经》、《利众经》中说: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著,若受著法则生戏论,若无所依止则无所论。诸得道圣人于诸法无取无舍,若无取舍,能离一切诸见。如是等三藏中处处说法空,是名为一切法空。
此中,利根梵志执著于种种法相是指梵志执著一些形而上学的问题,如“色是常,是无常?”“色是如来?”等。对此,佛陀说法空。强论梵志论有无,被视为戏论法,佛陀的教法是不落有和无的。《阿含经》中的《大空经》载:“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无“我”即“我空”;“无老死”,即无“我所”,即“法空”。《罗陀经》中说五蕴等法当散坏消灭,无所有,即是法空义。《筏喻经》说舍弃善的正的法和非法,即是法空义。《波罗延经》、《利众经》说圣者于诸法无取无舍,即是法空义。另外,《大智度论》还记载:“《佛说梵网经》中,六十二见:若有人言神常,世间亦常,是为邪见;若言神无常,世间无常,是亦邪见;神及世间常亦无常;神及世间非常亦非非常,皆是邪见。以是故,知诸法皆空,是为实。”这里是就形而上学的种种猜测——邪见是空谈法空。佛陀之所以谈法空,究其原因,可以理解为众生执著于法,并由此产生错误的见解,如有见、无见,种种错误的形而上学的见解。归纳起来,声闻经典里,从三个方面谈法空:一、就无我所谈法空;二、就法破裂分散而无谈法空;三、就不应著于法来谈法空,这里的“法”既包括种种邪见,也包括善的正的法。
四、结论
据《大智度论》记载,既有说二乘行人证得法空,也有说二乘行人不证得法空。既将我空、法空区别对待,也说我空、法空同一义。这是否是矛盾呢?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大智度论》中谈及两种法空,一种是法自性空的“法空”;一种是“无我所法”、“法破散而无”的“法空”。两者虽同名“法空”,但涵义不同。第一种是只有大乘行人才能证得的法空,二乘不能证得。第二种是大、小乘行人都证得的。当《大智度论》说我空、法空同一义时,是就第二种法空来谈,不是就第一种法空来谈。第一种法空深、细,而第二种法空浅、粗。所以即使说二乘证得法空,并不会因此混乱大乘的智慧境界和小乘的智慧境界,并不会把二者的智慧境界等同。所以当我们说二乘证得法空的时候,应该注意是在什么意义下、在什么背景下这么说,不能一味地说二乘也证得法空。有人以二乘证得法空说二乘的智慧境界和大乘的智慧境界相同,两者的不同在于慈悲,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对法空的种种讨论反映了大乘佛教流行初期,大乘佛教学者对我空、法空的种种理解。《大智度论》对法空的界定是多样的,和其它经典对法空的界定不一定完全一致,所以当我们使用“法空”这个概念的时候,要注意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所根据的经教依据是什么,而不是混淆了各类经典中的法空概念导致错误的结论。